贵阳华茂资产评估事务所变更备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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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财资函〔2024〕2号
变更备案公告
贵阳华茂资产评估事务所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变更事项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贵阳华茂资产评估事务所合伙人变更经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登记,其合伙人由龚胜和吴家华两名自然人以及法人合伙人贵阳华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龚胜和吴家华两名自然人。
以上变更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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