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贵州分所执业许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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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我厅于2023-12-26作出准予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贵州分所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所名称: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贵州分所;
二、执业证书编号:110100545201;
三、负责人姓名:汪娟;
四、经营场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区长岭街道湖滨路89号时光俊园1栋1单元13层2号。
特此公告。
贵州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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