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贵州黔元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黔东南分所执业许可公告
字号:大中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我厅于2023-11-01作出准予贵州黔元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黔东南分所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所名称:贵州黔元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黔东南分所;
二、执业证书编号:520100565202;
三、负责人姓名:潘晖;
四、经营场所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西门街道永乐路28号大地永乐花园1幢6层605号房。
特此公告。
贵州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0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