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综合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请研究处理〈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综合意见〉的函》(黔人常办函〔2022〕72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意识
全省各级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服务全省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认真分析研究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有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扎实开展审议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管理效能,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二、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一)健全协作机制,着力提升国有资产报告质量
组织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自然资源厅在近年我省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实践基础上,于2022年4月印发《贵州省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明确国有资产报告全口径、全覆盖要求,全面科学反映各级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构建以各级财政部门为主体,国资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各司其职的体制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协调,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
(二)围绕全省主战略和主定位,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着力提升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2022年,省国资委24户独资和控股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劳动生产总值、税金同比分别增长10.64%、17.44%、15.74%、17.97%。与其他省区相比,24户独资和控股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在全国37个省区市(含计划单列市)中排名第1位。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督促全省金融机构认真执行各项信贷政策,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和效益。截至2022年末,全省农村中小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592.62亿元、同比增长15.5%。
夯实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更加突出高效服务人民需求。截至2022年末,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5074.58亿元,同比增长1.32%。
持续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等基础工作。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地理国情监测和国土变更调查等工作,筑牢自然资源管理数据底板。全面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第二批试点及48个省级、737个市县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调查确权工作。
(三)持续提升监管效能,不断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突出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制定了《贵州省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更加注重项目事前、事中监管和事后评估,强化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完善智慧监管平台,着力防范企业债务、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各类风险,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不断规范。
积极构建“政府支持、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统筹兼顾、多级联动”的全省国有融资担保体系,组织印发《发挥贵州省国有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助力市场主体融资工作方案》,切实推动全省中小微企业和重点产业发展,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担保增信支持。
搭建科学规范、内容完备、运行有效的管理体系,注重激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效能。制定《贵州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贵州省公路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突出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不断夯实自然资源法治基础,相继推动出台《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贵州省国有林场条例》等法规,研究制定我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净矿出让登记工作规程等制度文件,助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
三、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企业国有资产短板
(一)持续深化国企改革。高质量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项改革任务,监管企业公司治理效能显著提升,三项制度改革有效落实,混合所有制改革稳妥推进,国企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稳步实施,重点企业上市相关工作有序进行。
(二)着力强化科技创新能力。2022年,监管企业中工业制造类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同比增长1.99%。监管企业中国家级创新平台达到18个(其中国家企业技术中心5个)、省级创新平台达到94个。
(三)切实加强国企人才工作。2022年,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人才资源总量达10.75万人、同比增长11.97%,研究生学历人才数量、高级职称人才数量、高技能人才数量同比分别增长26.74%、38.95%、12.02%。
(四)积极引导国有金融资本服务重大战略。组织贵州银行、贵阳银行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精神的实施方案,围绕制造业、绿色信贷、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加大支持力度。组织贵州农信系统印发“稳经济十五条”措施,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余额752亿元、脱贫人口小额贷款余额133亿元、20个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贷款余额1113亿元。
(五)大力支持担保业金融机构建设和发展。分别建立以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为龙头的省农业信贷担保联盟体系和以省融资再担保公司为龙头的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助推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等各类市场主体融资纾困。截至2022年末,全省国有担保机构在保余额1384.55亿元,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等各类市场主体16.67万户。
(六)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督促金融机构准确进行风险分类,加大拨备计提,同时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为应对不良反弹预留缓冲空间。
四、聚焦矛盾问题,切实增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一)健全完善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各级财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职责定位,切实落实“摸清、管住、用好、盘活”的管理要求,形成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衔接。从源头上约束和规范新增资产配置行为,强调调剂方式优先,不得出现同类资产闲置与租入并存的情形,对超标准配置资产、存量资产闲置的,不得编制同类资产配置预算。推动省级预算支出标准建设,将资产配置标准纳入建设范围。
(三)加快全口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库建设。将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编制与执行、会计核算、决算等各业务环节进行一体化设计,实现涵盖在建工程、长期投资、公共基础设施等十六类全口径资产的管理,构建资本性支出形成资产的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
(四)大力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制定全省行政事业性资产盘活行动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优化在用、共享、调剂、实施公物仓管理、出租、处置等多种盘活方式。
(五)强化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管理。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核算制度,逐步提高行业资产入账率,持续夯实支撑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物质基础,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
五、深化重点改革,不断释放活力提高效益
(一)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划定全省“三区三线”,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报国务院审批,提出构建“一环两区、四山八水、一群三带、双向开放”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二)深入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按月调度遵义市等5个试点市(州)工作进展,完成试点中期评估报告和省市两级自然资源清单编制,深入推进省级国有土地资产专项调查等工作。
(三)不断深化拓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印发《贵州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行动方案》,发布《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构建贵州省gep核算框架体系。扎实推进赤水市等5个县(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发布试点gep核算报告。
(四)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不断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五)不断加强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出台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和供后监管等方面制度文件,切实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行为、落实土地供后监管责任、促进土地节约高效利用。
下一步,全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主战略、实现主定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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