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贵州分所执业许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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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我厅于2023-06-12作出准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贵州分所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贵州分所;
二、执业证书编号:110001675201;
三、负责人姓名:闫宏江;
四、经营场所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贵阳富力新天地二期16栋16层21号房。
特此公告。
贵州省财政厅
2023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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