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黔信恒利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备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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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公告
黔财资函〔2021〕52号
贵阳黔信恒利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为贵阳黔信恒利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企业。
二、贵阳黔信恒利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潘立新。
三、贵阳黔信恒利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合伙人的基本情况,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基本情况等备案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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