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发行2021年贵州省政府
专项债券(一至十二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黔财库〔2021〕30号
贵州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支持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3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20〕36号)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发行2021年贵州省政府专项债券(一至十二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发行条件
(一)发行场所。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
(二)品种和数量。本批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详见下表。
(三)时间安排。2021年7月28日下午2:00—2:40招标,7月29日开始计息。具体招标信息详见下表:
招标时间 |
债券全称 |
债券期限(年) |
计划发行额度 (亿元) |
债券到期日 |
7月28日下午2:00—2:40 |
2021年贵州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文化旅游和社会事业专项债券(一期)——2021年贵州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 |
15 |
8.6642 |
2036年7月29日 |
2021年贵州省城市停车场和市政基础设施专项债券(一期)——2021年贵州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 |
15 |
20.7532 |
2036年7月29日 | |
2021年贵州省城市停车场和市政基础设施专项债券(二期)——2021年贵州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 |
20 |
1.798 |
2041年7月29日 | |
2021年贵州省公共卫生设施和教育事业专项债券(一期)——2021年贵州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 |
15 |
14.3972 |
2036年7月29日 | |
2021年贵州省公共卫生设施和教育事业专项债券(二期)——2021年贵州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 |
20 |
2.5085 |
2041年7月29日 | |
2021年贵州省公共卫生设施和教育事业专项债券(三期)——2021年贵州省政府专项债券六期 |
30 |
2.1742 |
2051年7月29日 | |
2021年贵州省交通、产业园区及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券(一期)——2021年贵州省政府专项债券七期 |
15 |
17.986 |
2036年7月29日 | |
2021年贵州省交通、产业园区及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券(二期)——2021年贵州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 |
30 |
21.8521 |
2051年7月29日 |
招标时间 |
债券全称 |
债券期限(年) |
计划发行额度 (亿元) |
债券到期日 |
7月28日下午2:00—2:40 |
2021年贵州省农林水专项债券(一期)——2021年贵州省政府专项债券九期 |
15 |
6.4152 |
2036年7月29日 |
2021年贵州省农林水专项债券(二期)——2021年贵州省政府专项债券十期 |
20 |
2.7514 |
2041年7月29日 | |
2021年贵州省农林水专项债券(三期)——2021年贵州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一期 |
30 |
3.8626 |
2051年7月29日 | |
2021年贵州省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一期)——2021年贵州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二期 |
15 |
6.125 |
2036年7月29日 |
(四)上市安排。本批债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上市交易。
(五)兑付安排。本批债券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年1月29日、7月29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各期债券到期后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本批债券由贵州省财政厅支付发行手续费,并办理还本付息事宜。
(六)发行手续费。本批债券发行手续费为承销面值的1‰。
二、招投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二)标位限定。每一承销团成员最高、最低标位差为60个标位,无需连续投标。投标标位区间为招标日前1—5个工作日(含第1和第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相同待偿期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与该平均值上浮25%(四舍五入计算到0.01%)之间。
(三)时间安排。各期债券招标时间如上表,竞争性招标结束后15分钟内为填制债权托管申请书时间。
(四)参与机构。贵州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机构”,详见附件)有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五)招标系统。贵州省财政厅于招标日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组织招投标工作。
三、分销
本批债券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可于招投标结束至缴款日进行分销。承销机构间不得分销。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分销价格。
四、发行款缴纳
承销机构于2021年7月29日前(含7月29日),按照承销额度及缴款通知书金额,将发行款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缴入贵州省财政厅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贵州省财政厅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时间为准。承销机构未按时缴付发行款的,按规定将违约金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缴入贵州省财政厅指定账户。支付报文中附言为必录项,填写时应注明缴款机构名称、债券名称及资金用途,如:xx银行(或证券公司)2021年贵州省政府专项债券(x期)发行款(或逾期违约金)。
贵州省财政厅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贵州省财政厅基本户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贵州省分库
账号: 230000000002271001
汇入行行号:011701000014
五、其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规定,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21年贵州省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次发行工作按《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贵州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兑付办法〉的通知》(黔财库〔2019〕30号)、《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贵州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黔财库〔2019〕29号)规定执行。
附件:2019—2021年贵州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名单
2021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9—2021年贵州省政府债券
承销团成员名单
一、主承销商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23.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承销团一般成员
25.国家开发银行
2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3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49.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1.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5.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1.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2.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5.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7.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8.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9.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7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76.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7.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8.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9.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2.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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