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宏黔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变更备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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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备案公告
黔财资函〔2021〕20号
贵州宏黔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变更事项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贵州宏黔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经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变更登记,合伙人由原来的张喜龙、朱大强变更为张喜龙、陈瑛。
以上变更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贵州省财政厅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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