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印发《贵州省省级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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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的通知》(财办〔2020〕13号)等文件的要求,4月25日,省财政厅印发《贵州省省级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统一规划,分工负责;科学谋划,提前储备;绩效导向,规范入库;常态开放,动态管理”的原则,《办法》对项目库分设、部门职责分工、项目设置规则、项目入库和滚动管理以及项目库考核等方面进行规范,着力推进预算项目前期谋划、组织申报、评审论证、入库储备、排序优化、滚动管理等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发挥项目库基础作用,稳步建立与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相适应的精准有效的项目库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生成机制,树牢“先谋事后排钱”的理念,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编制的主体责任。
近期,省财政厅将启动项目库开库工作,指导部门做好项目储备和项目入库,进一步夯实2022年度和2022年—2025年部门三年支出规划预算编制基础。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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