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
(三期)信息披露文件
一、债券概况
(一)基本情况。
在国务院批准的总限额内,贵州省政府计划发行2021年贵州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三期),总额为89.98亿元,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全部为再融资债券,全部用于归还2016年贵州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债券期限为20年。20年期的贵州省政府债券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债券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
表:拟发行的2021年贵州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三期)概况
债券名称: |
2021年贵州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三期) |
发行规模: |
人民币89.98亿元 |
债券期限: |
为20年期一个品种。 |
债券利率: |
固定利率 |
付息方式: |
20年期贵州省政府专项债券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二)发行方式。
2021年贵州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三期)通过招标方式发行。贵州省财政厅于招标日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组织招投标工作,参与投标机构为2019—2021年贵州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招标发行具体安排详见《2019年贵州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2019年贵州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兑付办法》、《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发行2021年贵州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三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募集资金投向说明。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专项债券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本期发行的再融资专项债券总额为89.98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到期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债券属性 |
名称 |
期限 |
规模(亿元) |
票面利率(%) |
项目类别 |
专项债券 |
16贵州债06 |
5年 |
90 |
2.72 |
市政建设、交通运输、科教文卫、农林水建设、保障性住房等 |
二、信用评级情况
经贵州省财政厅委托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2021年贵州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三期)信用级别均为aaa级。在2021年贵州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三期)存续期内,贵州省财政厅将委托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开展一次跟踪评级。
三、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情况
“十四五”时期,我省要实现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扶贫攻坚和民生改善、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社会建设和法治保障新跨越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6万亿元左右,年均增长7%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6%左右(500万元口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8%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左右;森林覆盖率保持60%以上;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到300万人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
“十四五”时期,着眼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针对高质量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围绕关系全局和长远的重点领域,集中力量主攻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高质量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强化基础设施支撑、精神文化支撑、改革创新支撑,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发展和安全保障。
四、贵州省财政收支状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2018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6.85亿元,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1.47亿元;转移性收入2968.17亿元。2018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327.14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340.80亿元。其中省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360.1亿元,省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21.12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29.68亿元,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8.12亿元;省级对市县转移性支出2471.42亿元。
2019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7.47亿元,其中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9.39亿元;转移性收入3036.91亿元。2019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971.94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98.7亿元。其中省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408.41亿元,省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0.69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48.74亿元,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3.58亿元;省级对市县转移性支出2600.11亿元。
2020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6.78亿元,其中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0.73亿元;转移性收入3258.6亿元。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990.86亿元,省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3.42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23.27亿元,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4.12亿元;省级对市县转移性支出2893.51亿元。
2021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1.5%的预期目标安排,为1814亿元左右,其中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安排为477.79亿元;加上中央提前告知我省2021年的转移支付、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及市县上解省级资金等,省本级收入合计为3479.85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4950亿元安排,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1123.38亿元,加上省队市县相对固定补助支出、上解中央支出、债券还本支出和结转资金安排支出等,省本级支出预计为3479.85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
2018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249.89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081.94亿元。收支相抵,减去结转下年安排支出,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后,收支平衡。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8.41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9.57亿元。
2019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710.95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346.91亿元。收支相抵,减去结转下年安排支出,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后,收支平衡。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2.48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8.79亿元。收支相抵,减去结转下年安排支出,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后,收支平衡。
2020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2047.12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2829.72亿元,加上中央补助、调入调出资金、专项债券资金、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等,收支平衡。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31.8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233.27亿元,加上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调入调出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和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等,收支平衡。
2021年,汇总代编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收入2112.83亿元,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调入资金334.15亿元等,收入合计2446.98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663.45亿元,加上调出资金、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783.53亿元,支出合计2446.98亿元,收支平衡。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93.67亿元,加上中央补助、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收入合计334.92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66.62亿元,加上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调出资金和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等,支出合计334.92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2018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7.91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安排47.91亿元。
2019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7.95亿元,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等,收入合计108.15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8.3亿元,加上调出资金47.4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41亿元,支出合计108.15亿元,收支相抵,收支平衡。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7.64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及上年结余收入等9.31亿元,收入合计76.95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0.84亿元,加上省对市县补助支出16.54亿元、调出资金28.7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84亿元,支出合计76.95亿元,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2020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340.65亿元,加上中央补助0.1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41亿元,收入合计为343.25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4.89亿元,加上调出资金、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等,支出合计为343.25亿元。收支平衡。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240.39亿元,加上中央补助0.1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85亿元,收入合计为241.43亿元。省本级支出预算为141.4亿元,加上省对市县的补助15.14亿元,调出资金73.89亿元,主要是按规定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以及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11亿元,支出合计为241.43亿元。收支平衡。
2021年,汇总代编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67.67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1.35亿元,中央补助0.19亿元,收入合计179.21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0.1亿元,加上调出资金、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等,支出合计为179.21亿元。收支平衡。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00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1亿元,中央补助0.19亿元,收入合计为111.19亿元。省本级支出预算为59.96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30.61亿元,省对市县的补助12.69亿元,以及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7.93亿元,支出合计为111.19亿元。收支平衡。贵州省经济、财政和债务有关数据详见附件。
五、地方政府债务状况
(一)贵州省政府债务总体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为10989.0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为6208.41亿元,专项债务为4780.61亿元,较财政部2020年下达我省的政府债务限额11658.35亿元低669.33亿元。
(二)贵州省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
1.全面开展政府债务清理甄别核查。按照财政部政府债务清理和认定口径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开展存量债务清理甄别,掌握了我省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等,摸清了债务底数,为我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机构建设。一是省政府建立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研究协调全省政府性债务重大问题,同时,市县也建立了相应的债务管理协调机制。二是省财政厅设立了政府债务管理处,负责政府性债务制度建设、债务规模控制、统计分析和风险管控等相关工作。全省绝大部分市、县专门设立了债务管理科(股),未设立单独机构的也指定专人负责债务管理相关工作。
3.加强债务管理制度建设。在《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23号)的基础上,出台了“1 9”债务管理系列配套方案和规范性文件,从严控新增、梯度化债、追责问责、应急处置等9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借用还”与“责权利”相统一的债务管理机制。
4.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政策。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省财政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及相关文件。并严格按照中央对政府债务的限额管理政策要求,按程序及时分配全省政府债务限额。确需举债建设的,由省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债务限额内通过发行政府债券解决。2015年以来,全省政府债务余额均未超过财政部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
5.分类实行政府债务预算管理。为做好债务限额和余额管理,规范债务预算管理,加强监督管理,省财政厅转发了财政部《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4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号)、《财政部关于支持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161号)等文件。按照财政部相关要求,根据债务分类,将一般债务纳入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政府债券本金及利息足额纳入预算,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及利息,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6.印发了债务管理问责办法。明确了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地方国有金融机构等单位及其领导人员等进行问责的若干种具体情形,为债务管理问责提供了政策保障和依据。
附件:贵州省经济、财政和债务有关数据
贵州省财政厅
2021年3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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